| 在全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上的发言 阳原县商务局 郝斌 |
|
| 2008-01-08 14:33 文章来源:阳原县商务局办公室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阳原县商务局 郝斌
(2007年11月12日)
各位领导,同志们:
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会议我认为很及时,也很有必要。通过这次会议,各部门可相互学习,共同交流,取长补短,将对后今后的工作起到推动作用。下面,按照会议安排,将我们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一简要汇报。
一、今年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
按照省、市、县关于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,考虑到这项工作事关市场稳定大局,事关城乡群众切身利益,我局极为重视,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《关于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》,有计划,按步骤的开展各项工作。一是与定点屠宰厂签订了《产品质量责任书》,明确职责,确保肉品安全。二是加强生猪进厂、出厂管理,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,做到了无耳标的生猪不准调运,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。三是会同县畜牧部门对我县定点屠宰厂的屠宰车间、屠宰流程、检验检疫记录、屠宰设备、卫生设施等进行了检查,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,逾期整改不了的停业。四是为了防止假冒酒进入我县市场,保证群众喝上“放心酒”,根据商务部、省、市酒类监督管理部门的部署,对我县批发酒品企业实行了“随附单”制度,无“随附单”的,一律视为违法酒品,将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查处。五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。整治期间,增加人员、车辆,重点检查了与外省毗邻的乡镇、城乡结合部等市场,严厉打击屡教不改、私屠滥宰肉品和经营假冒伪劣酒品 “钉子户”。今年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期间,我们与市酒监局联合行动,在县城查获了一批销售假冒名酒,涉案金额2万元。
通过采取上述措施,有力的打击了私屠滥宰、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,维护了市场秩序,确保了人民群众食肉、喝酒安全。截止目前,共出动执法车辆165辆(次),执法人员500余人(次),检查肉商123户,酒品经营户300余家,机关、学校、集体食堂15家、“超市”15家,没收假茅台、假五粮液、假河套老窖等名酒400余瓶,封存假北京二锅头130箱,查出过期啤酒56瓶,无证批发啤酒200瓶,依法没收病害肉124公斤。
从前一段整治情况来看,绝大部分酒品经营户和个体肉商都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守法经营,但仍有少数酒品经营户和个体肉商在利益的驱使下,见利忘义,出售未检肉、病害肉,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;由于我县牛、羊、鸡还没有实行定点屠宰,大牲畜、羊、鸡乱宰、滥杀严重,没有经过检疫。这些问题的存在,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,并且潜在着食物中毒的隐患。
二、今后工作重点及措施
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“改革开发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,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。……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……”这一历史结论,在关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,提出了“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,健全现代市场体系”这一要求。而“开放”、和“市场”作为商务工作的两条主线,就显得尤为重要。我们必须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,全力做好市场监管,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措施: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,充实执法力量,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,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。二要继续加大市场稽查力度,尤其是重大节日期间,要增加车辆、人员,实行24小时监控,重点掌控与外省外县毗邻的乡镇、城乡结合部。三要继续完善酒类商品“随附单”制度,从源头上把住“进货关”。 四要针对当前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落实,重点完成整治方案中提出的生猪进点率和上市率力争达到100%目标任务。五要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力度。“元旦“、“春节”、“五一”、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期间,要与畜牧、工商、卫生、税务、公安密切配合,联合行动,重点打击屡查屡犯的“钉子户”,并进行电视暴光。六要抓好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筹建工作,积极寻求项目合作伙伴,落实项目资金。
谢谢大家!
|